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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玩家必需達到vip2的級別方可將點數兌換為活動商品。
- 特別注意!兌換活動如違反遊戲公平之原則,經本公司專業判定違反公平之原則,則取消該玩家的得獎資格,並涷結該玩家帳號,玩家不得有異議。
- 進行兌換時,系統將視收取25%的撲克王點數作為系統服務費。您必須確認您擁有的撲克王點數,大於或等於您想所兌換的商品價格之125%,方可兌換。
如欲兌換商品價值1,000元(1,000元×125%=1,250元),玩家所擁有之撲克王點數必須大於或等於1,250元方可兌換價值價值1,000元之商品。
- 收取人只限定兌換玩家本人,資料核對不一致將取消玩家訂單,點數也將一併退還。若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寄失,請玩家自行負責。
- 所有兌換商品,因訂購廠商出貨日不盡相同,撲克王將於收到申請單確認後2周工作天內(不含例假日)將產品產品以宅配方式送至指定地點(限台澎金馬地區),運費由撲克王支付。
-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(民國98年01月16日修正)規定: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,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。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$1,000元整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,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。另,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$20,000,依法應扣繳10%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扣繳20%稅金);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- 凡得獎者,需應於收件截止日期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「身份證正反面之影本」
若得現金獎項之玩家請另外檢附「銀行或郵局存摺影印本」(戶名、銀行帳號需
清楚),限台灣地區銀行、郵局帳戶,帳戶戶名需與得獎者姓名相同。恕不接受指定匯至他人帳戶中。(若未滿20歲,煩請須附上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)填寫領寫申請表完成後傳真至客服部:(03)341-3546,或至獎品領取中心填寫線上【POKER KING 撲克王】獎項領獎申請表,送出至撲克王客服小組。
-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撲克王 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撲克王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- 撲克王官方保留於公告後變更本活動/服務各項優惠項目及商品、兌換標準、商品廠商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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