撲克王棒球帽(M)
剩餘數量:0
紅利積分:5000
撲克王點數150點
剩餘數量:0
紅利積分:1500
撲克王專用撲克牌
剩餘數量:0
紅利積分:1000
 
  1. 活動期間:即日起
  2. 兌換資格:所有擁有紅利積分之撲克王正式會員。
  3. 兌換限制:使用『紅利積分』進行兌換紅利回饋商品。
  4. 紅利商品為限量兌換,且撲克王不定時更換紅利商品,請會員隨時注意。
 
  1. 挑選想兌換的商品,按下我要兌換。
  2. 登入撲克王會員後,進入兌換頁面。  
    商品資料將自動帶入,請確認紅利積分是否足夠,按下『確定兌換』即完成。
  3. 撲克王收到您的訂單後,客服將主動與您連繫確認商品訂單內容,完成後將通知廠商進行出貨。
 
  • 撲克王正式會員皆可使用紅利積分進行商品兌換。
  • 活動截止日另行公告。
  • 特別注意!兌換活動如違反遊戲公平之原則,經本公司專業判定違反公平之原則,則取消該玩家的得獎資格,並涷結該玩家帳號,玩家不得有異議。
  • 玩家如欲取消兌換訂單,請致電撲克王客服。取消訂單之該筆點數及紅利積分將於3個工作天後,退回玩家帳戶。
  • 收取人只限定兌換玩家本人,資料核對不一致將取消玩家訂單,點數也將一併退還。若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寄失,請玩家自行負責。
  • 所有兌換商品,因訂購廠商出貨日不盡相同,撲克王將於收到申請單確認後10個工作天內(不含例假日),完成訂單,並通知廠商將產品以宅配方式送至指定地點(限台澎金馬地區),運費由撲克王支付。
  •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(民國98年01月16日修正)規定: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,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。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$1,000元整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,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。另,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$20,000,依法應扣繳10%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扣繳20%稅金);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  •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撲克王 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撲克王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• 撲克王官方保留於公告後變更本活動/服務各項優惠項目及商品、兌換標準、商品廠商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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