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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門賽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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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本活動已結束]玩家級的比賽﹣100錦標賽 $100(參賽金)+$10(報名費)

撲克王現金加碼送
| 賽事場次 |
賽事名稱 |
獎金說明 |
1月31日 晚間19:30 |
撲克王賽事100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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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獎金為現金1000 第二名獎金為現金800 第三名獎金為現金200 |
※ 獎金發放日期為2010年2月11日
100錦標賽日程表
| 狀態: |
賽事結束 |
| 說明: |
注意『本賽事須正式會員才可登記參賽』,每場比賽後第1~5名按38/23/17/13/9比例分配參賽金。 |
| 錦標賽開始時間: |
每日準時開賽 賽事時間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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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錦標賽結束時間: |
以官網公告為準 |
| 參賽金額: |
$100+$10(買入+費用) |
| 參賽人數: |
滿18人即開賽,最大玩家數30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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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比賽規則 |
- 以國際德州撲克規則為賽事規則。
- 若發現有任何合作舞弊之行為,撲克王有權取消得獎者之所有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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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狀態: |
賽事登記中 |
| 說明: |
注意『本賽事須正式會員資格才能參賽』,注意『本賽事須正式會員才可登記參賽』,每場比賽後第1~10名按28/19/15/9/7/6/5/4.5/3.5/3比例分配參賽金。。 |
| 錦標賽開始時間: |
每日準時開賽 賽事時間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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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錦標賽結束時間: |
以官網公告為準 |
| 參賽金額: |
$100+$10(買入+費用) |
| 參賽人數: |
滿30人即開賽,最大玩家數30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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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比賽規則 |
- 以國際德州撲克規則為賽事規則。
- 若發現有任何合作舞弊之行為,撲克王有權取消得獎者之所有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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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- 特別注意!本活動如違反遊戲公平之原則,經本公司專業判定違反公平之原則,則取消該玩家的得獎資格,並涷結該玩家帳號。
- 請得獎人員依撲克王的領獎說明規定辦理。
-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撲克王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撲克王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- 本活動規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- 凡參加本活動得獎資格者,本公司經審核且通過者將以E-mail方式通知得獎人。
- 請得獎玩家必須在收到通知三日內填寫【POKER KING撲克王大賽】領獎申請表,並以傳真方式傳至本公司。
- 凡得獎者,需應於收件截止日期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A.身份證正反面之影本﹑ B.銀行或郵局存摺影印本(戶名、銀行帳號需 清楚),限台灣地區銀行、郵局帳戶,帳戶戶名需與得獎者姓名相同。恕不接受指定匯至他人帳戶中。(若未滿20歲,煩請須附上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)填寫領寫申請表完成後傳真至客服部:(03)341-3546
- 得獎者之獎金將統一時間發放,請玩家在收件截止日期當日下午6點前傳真資料;若逾期尚未收到相關領獎單據將不再受理,並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- 凡得獎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本公司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得獎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-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(民國98年01月16日修正)規定: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,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。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$1,000元整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,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。另,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$20,000,依法應扣繳10%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扣繳20%稅金);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- 除上述注意事項,各活動請參照各活動之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。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,本公司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,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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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本活動已結束]玩家級的比賽﹣100錦標賽 $100(參賽金)+$10(報名費) -最新獎項公布 |
| 活動名稱 |
獎項 |
得獎者 |
領獎截止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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